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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锡盟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7月11日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破获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查获百灵鸟(雏鸟)77只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民警发现有人在锡林浩特市境内非法猎捕贩卖百灵鸟。获悉这一线索后,迅速抽调专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缜密侦查和布控。通过民警连续3天的日夜蹲守,于7月11日在锡林浩特市207国道灰腾河收费站将犯罪嫌疑人尹某某、郭某某抓获,现场查获百灵鸟(雏鸟)77只,到案后两人对其非法猎捕、收购百灵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某(男,47岁,户籍阿巴嘎旗)、郭某某(女, 47岁,户籍正蓝旗)已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依法

公开宣判张某等七名被告人非法狩猎案
案情如下:
被告人张某等四人在禁猎区对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百灵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王某、张某二人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帮助被告人张某运输,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等七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同时,判处张某等七人赔偿国家损失75080.64元,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来源:平安锡市、正镶白旗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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